大概三个星期前,我妈妈曾遭遇一起无妄之灾。当时,我妈妈骑着一辆电动车,戴着安全帽,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,却被后方一辆中型货车给撞倒。当时,货车贪图便利开进非机动车道,转弯时并未按喇叭提醒前方人员,而且发现未缴纳本年度车辆保险。
发生事故后,肇事者并未第一时间下车查看伤情,而是等了五分钟后才出来。要求和我妈妈私了,但我妈妈不答应,要求交警到现场处理,然后一直在拖延时间……送医检查,外表有严重的淤青,肌肉也有拉伤,是电动车倒下来压倒身体,并没有被货车撞伤,所幸没有伤到骨头,医生嘱咐要坐着或者躺着,不要久站。接下来是漫长的康复时间,每天都是喷涂“云南白药”外用药,在家坐着,我自然为我妈妈负担了不少的家务活。这期间,肇事者夫妇多次拨打我妈妈的手机,要求尽快去事故队调解,还大言不惭地装弱者说“可怜可怜我们这些外地人”……这些无理要求当被我妈妈一口驳斥。甚至,打听到我妈妈在医院理疗科做复健,还去那里“骚扰”过医护人员。
近日,接到事故队工作人员的电话,询问我妈妈的伤情,询问是否可以进行事故认定?我妈妈向来仁慈,事故处理觉得拖得太长也不好,就约了时间和我同去。交警的角色就相当于裁判员,肇事者一方与受害者一方能达成协议,自然不需要裁判协调;而谈不拢,则需要裁判员出马协调,给出一个双方能接受的条件,说白了就是个“和稀泥”的角色。由于肇事者是外地人,居无定所,且未缴纳车辆保险,保险公司也不可能协助赔偿。协调人员建议一次性了断的形式进行赔偿。康复期间的费用支出,只有1000来块,由于后续康复也需要一定费用支出。在私下商量时,我提出5000元的赔偿,我妈妈以外地人没钱,不要逼迫人家的理由提出向3000元的索赔金……当我们提出具体索赔金的时候,肇事者立即称自己没那么多钱,要求再减少点,我立马提高嗓门,和他说了这么一番话——
“3000元说实话并不多,后续康复还需要很久,做一个理疗一次就要150块钱。你们家曾提出‘可怜可怜我们外地人’,那你为什么不可怜可怜我妈妈,就因为你撞了她,现在她走路都困难……将心比心,如果我开车撞了你,我会毫不犹豫掏出钱赔了,而不是在这里讨价还价!”
也许我的气场震住了他,或者他的良心发现,加上周边的人帮我们家说话,协调人员也在一旁称罚金部分适当可以减免,肇事者答应一次性了断这起交通事故。随后,双方签字画押,对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3000元的赔偿金。当然,我拍下了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上他的身份证信息,以防万一可能用到。
还好,这起交通调解事情还是能顺利解决,我们认为,肇事者可能无力赔偿,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起诉。现在最希望我妈妈能早日康复,不要留下后遗症。
另外,请各位朋友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出行,“规则,可以反过来保护我们”此外,车辆保险务必要缴纳,特别是第三者责任险可以选100万或者以上。愿大家出行平安!